为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热情和激情,全面推进干警整体素质、建设一支严格、公正、文明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,岳池县检察院制定完善了《十大标兵评选办法》。
该院每季度评选一次“十大标兵”,坚持分类评定和分层评定相结合、领导评价与民主测评相结合、群众参与、公开公正、实事求是、注重效果的原则,将“十大标兵”指标细化到中层正职、中层副职和普通干警头上。首先中层干部候选人由党组推荐,一般干警由科室推荐,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党组决定;然后将党组推荐人员由全院干警进行测评,并由纪检监察出具党风廉政建设意见,在所有候选人中按得票高低决定当选标兵。评选的“十大标兵”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,并作为“评先评优”的加分依据。
通过实施该办法,进一步促进了该院队伍建设。一是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。二是充分发挥了“十大标兵”的榜样作用,形成你追我赶的氛围。每季度由全院干警将政治坚定、业绩突出、无私奉献、清正廉洁的10名干警评选为季度“十大标兵”,作为本院学习的楷模,更好地激励全体干警立足岗位和自身实际,在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创先争优。三是进一步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。每季度评选的“十大标兵”都是全院干警公认的业务精通、政绩突出、爱岗敬业、严于律己的“标兵”,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。四是进一步促进了全体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切实转变作风,自觉规范行为,严守办案纪律和各项规定。
(秦朝伟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