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岳池县检察院严把案件批捕审查关,因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对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熊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。
熊某现年23岁,曾患间歇性精神分裂症,长期和伯母孙某一起生活。由于熊某好吃懒做,孙某经常责骂熊某。去年底的一天下午,熊某再也不能忍受孙某对自己的辱骂,趁孙某到屋后山坡上捡拾柴火之机,用菜刀将孙某砍倒在地。熊某认为孙某已经死亡,便回家拿来锄头准备掩埋,发现其还在动弹时,又用锄头将孙某打死,然后掩埋在屋后的山坡上。作案后,熊某并未匆忙逃跑,而是牵起小牛慢悠悠地离家出走。
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后,向该院提请批准逮捕。岳池县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,认为该案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需继续补充侦查。尤其是针对熊某的行为是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,两家鉴定机构给出了不同意见。重庆精神卫生中心鉴定熊某患精神分裂症,完全不负刑事责任,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熊某患精神分裂症,负部分刑事责任,而第三次鉴定还在进行中,以致在办案期限截止前,不能确定到底该采信哪一种鉴定意见。该院遂对犯罪嫌疑人熊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为消除不稳定隐患,防止上访事件发生,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将该案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,加强对熊某的监护,在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,将犯罪嫌疑人熊某送精神病院治疗。(雷玲玲) |